少儿书刊借阅读者须知
一、读者凭本馆读者证可借阅图书、期刊、光碟(单片),每证可借12册(件),借期30天。在有效期内可在自助借还书机、服务台和本馆网站上续借一次(续期30天)。逾期未归还者,将不能继续借阅,并按每天每册0.20元累计滞纳金。
二、读者借还书时,请按照自助借还书机上的提示进行操作。操作结束时,及时按“退出”键。排队等候的读者,请与自助借还书机保持一定距离,以免感应到错误信息。若有疑问请咨询工作人员。
三、本区域图书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分类排列,请读者取阅图书时,一次请勿超过4本,阅后及时归还原处。从架上取下的图书无法归还原处时,请将图书放至还书箱内,由工作人员上架。
四、请爱护图书,请勿在书上折页、批注、圈点、涂改、撕页、调换、污损、剪切等,如发现此类现象,视损坏程度予以赔偿。
五、请读者在办理文献借阅手续前仔细查看所借图书、期刊、光盘有无缺页、污损、划痕等现象,若有发现,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处理。归还文献时,若发现上述情况,由读者自负责任,并按本馆有关规定赔偿。读者所借图书,若不慎遗失,按本馆《馆藏文献遗失、污损赔偿规定》的相关条款赔偿。
六、请读者自行保管好手机、钱包等贵重私人物品,并将随身携带的包袋(大于14*20厘米)、饮料、食品和自带书刊寄存在存包处。
七、请读者遵守规则,注意公共卫生,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礼貌。保持借阅区整洁,请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严禁吸烟。
八、请保持安静,勿大声喧哗、跑跳和嬉戏打闹。在本区域内请保持通信工具处于静音状态。推销、市场调查人员谢绝入馆。
九、每周一上午可接待学校、幼儿园等单位来图书馆集体参观、阅读。请参观单位提前预约,并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登记入馆。读者人数较多时,请自觉排队,按序进馆。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12:30—18:30,周六、周日8:30—18:30,国家法定节日9:00—17:00;中小学寒暑假期间:逢周一12:30—18:30,逢周二至周日8:30-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