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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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图书馆馆藏文献遗失污损赔偿规定馆藏文献是公共图书馆开展读者服务的知识载体。为做好馆藏文献的保护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特制定本规定。一、逾期外借文献逾期,须归还后按每日每册(件)0.2元缴纳滞纳金。逾期期间,读者证使用权限暂停。二、遗失(一)凡遗失本馆外借文献,确认无法找回后,应以相同版本或新版(修订本)全新文献抵赔,并按每册(件)3元支付无线射频识别(简称RFID)标签物料费用。如无法抵赔则按以下标准赔偿,并另付RFID标签物料费用每册(件)3元:1.国内出版的普通文献:(1)2020年(含)以后出版的,按文献定价的1倍赔偿;(2)2010—2019年内出版的,按文献定价的2倍赔偿;(3)2000—2009年内出版的,按文献定价的3倍赔偿;(4)1990—1999年内出版的,按文献定价的4倍赔偿;(5)1980—1989年内出版的,按文献定价的5倍赔偿;2.进口原版外文文献:(1)2020年(含)以后出版的,按文献定价的2倍赔偿;(2)2010—2019年出版的,按文献定价的3倍赔偿;(3)2000—2009年内出版的,按文献定价的4倍赔偿;(4)1990—1999年内出版的,按文献定价的5倍赔偿;(5)1980—1989年内出版的,按文献定价的10倍赔偿;进口原版外文文献赔偿价格以自动化系统内人民币标价为准,无人民币标价的,以其外币标价按现行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价。3.外借流通期刊按每册定价赔偿。4.成套多卷本文献:(1)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且不能单册购买的,按全套定价结合文献年限计赔,赔偿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册。(2)每册有单价,且馆藏有复本,则按单册定价的相应倍数计赔。5.音像资料:单张光盘按定价赔偿,成套光盘中的单张遗失按单张价格的3倍赔偿。6.无法确定出版年代、具有特殊价值的文献:由图书馆组织专家鉴定,根据鉴定意见处理赔偿。未标明价格的文献:参考同类型文献的价格赔偿。7.人为损坏RFID标签、条形码,需赔付物料费用每册(件)3元。(二)赔偿后,找回原文献的不予退赔,原文献归赔偿者所有。三、污损(一)污染是指文献资料的任何部位被液体或固体物质(无论是否具有颜色、气味、毒性)接触,以致出现异色、异味、发生皱褶或其它形变。损毁是指文献资料在被利用期间出现人为折页、勾画、圈点、批注、涂抹、拆散、调换、撕裂、裂脊、断封、裁割等状况。(二)读者外借文献时,请先对文献仔细检查,如遇到上述任一污损情况,请立即提出并在服务台加盖污损章,以分清责任;若归还时发现文献有污损情况,则视为当前读者所为,按污损文献处理。1.污损文献根据程度轻重、是否影响内容完整及使用等因素,按以下标准赔偿:(1)污损普通文献:1-5页且不足文献页数30%的,赔偿2元;6-20页且不足文献页数30%的,赔偿5元;21-40页且不足文献页数30%的,赔偿10元;41页及以上或超过文献页数30%的为严重污损,按遗失文献的赔偿标准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文献。(2)污损保存本文献或进口原版外文文献:1-5页且不足文献页数30%的,赔偿6元;6-20页且不足文献页数30%的,赔偿15元;21-40页且不足文献页数30%的,赔偿30元;41页及以上或超过文献页数30%的为严重污损,按遗失文献的赔偿标准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文献。(3)污损音像资料:光盘污损按照遗失标准赔偿。(4)污损民国时期出版的文献、具有特殊价值的文献:根据文献珍贵程度决定。(5)污损普通古籍、善本文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处理。2.污损程度严重,影响内容完整及使用的,按遗失文献的赔偿标准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文献。四、偷窃未办理借阅手续,将馆藏文献藏于身上、书包或其他物品内带离本馆,一经发现,按偷窃文献论处。除追回被窃文献外,偷窃文献者按文献定价的2至5倍交纳违约金。五、其他对于以上违规行为中,拒不交纳违约金、赔偿金者,本馆有权视情节轻重予以提醒、警告,采取置停读者卡(三个月、半年、两年)、吊销读者卡(押金折抵赔偿费用)、通报所在单位等措施,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本规定解释权由湖北省图书馆所有,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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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藏与地方文献部课题(专题)读者利用文献须知一、读者利用本馆馆藏文献资料作底本进行影印、校勘、标点,或撰写书目提要、叙录,如果是用于出版,则需与本馆签订合作协议,我馆原则上安排本馆人员共同参与研究。 二、以影印出版古籍、文书等历史文献作为底本的使用费或出版收入分成,我馆可按照古籍的等级、文献价值、数量等与读者进行商议。 三、大量利用馆藏历史文献用以撰写书目提要、叙录、书志等项目,需经馆领导批准,原则上安排本馆人员共同参与编制撰写。合作方式应单独约定成文。 四、整理点校、拍摄复制古籍,一律不得以馆藏孤本、稿本作底本。读者以善本古籍和普通古籍、民国书籍为底本进行研究,原则上需与本馆合作共同整理,合作方式应单独约定成文。 五、大量利用馆藏历史文献进行科学研究需列出文献清单,并报部门主任、馆领导批准。珍品古籍、善本、孤本、稿本、抄本一律不得复制。 六、服务时间:周一12:30—17:30;周二至周日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如有变动,详见本馆门前或网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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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观摩厅读者须知(试行)一、影视观摩厅内设130个座位,为读者提供免费电影欣赏服务。 二、读者凭本人读者证提前10分钟入场,一证限进一人。每周电影安排和内容简介见节目单,或登陆省图书馆网站查询。若因故临时改动,以当日通知为准。 三、请观众着装整洁,按时入场,文明观影。为保持观影秩序,在影片放映15分钟后,不再接受读者入场。观影结束后,请携带好个人物品依序退场,请勿在厅内滞留。 四、观影期间请保持场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请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调至震动或静音状态。若中途需进出,请俯身、安静进场并尽快落座。 五、请保持场内环境卫生,谢绝自带零食入场,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六、非儿童影片专场,未成年人请勿入内观影。 七、未经许可,请勿私自在观摩厅内拍照、摄像及录音。 八、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碎等危险物品,严禁携带宠物入内。 九、请爱护观摩厅内公共设施,如有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观影期间请注意保管好私人物品。 十、请自觉遵守观摩厅的规章制度,做文明观众。 十一、服务时间:依照影片放映时间具体安排,详见宣传单、本馆门前或网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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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玩具屋读者须知一、亲子玩具屋是为少儿读者及其家长提供娱乐体验、互动交流、学习培训的场所。服务对象为3-6周岁儿童,入室须有1名家长陪同和照顾。 二、亲子玩具屋开放时间为周六至周日、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具体时间段见下表: 场次 开放时段 第一场 9:00-9:50 第二场 10:00-10:50 第三场 14:00-14:50 第四场 15:00-15:50 在举办亲子活动或培训期间,亲子玩具屋不另行接待。相关消息在读者电话预约时一并发布。 三、亲子玩具屋需于周一至周五期间提前预约,预约电话为65398521。请读者提前一周预约,每50分钟为一个体验时段,每天只能预约一个时段。 四、注意事项: (一)请勿携带危险物品、食品、宠物、运送工具、私人玩具、未办理借阅手续的书刊等入内。 (二)入室前,请先脱掉鞋子,并将鞋子整齐地放在鞋架上。 (三)每个体验时段最多可接纳10个已预约的家庭参加,如有家庭缺席,15分钟后按顺序则依次递补其他家庭。每时段结束后10分钟时间内,由工作人员整理玩具。 (四)如发现玩具破损或不适合儿童的玩具,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请勿将玩具带出玩具屋。 (五)请家长勿让孩子在室内抛掷玩具或追赶打闹。请勿在室内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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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自修区管理规则一、读者自修区是供读者自学、自修的区域,可带书本和学习用具等入室自习。限每人1座,请勿占位。 二、请妥善保管自己的私人物品,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离开时请带走所有私人物品(含废弃杂物)。请勿将食品、雨具和其他杂物带入本区域。 三、遵守社会公德,保持室内安静。请勿讨论问题、闲聊和大声喧哗。请自觉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勿在室内通话。 四、爱护公共设施,养成卫生习惯,请勿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及杂物,禁止在室内进餐或吃零食。 五、禁止吸烟、用火,注意用电安全,爱护各类设备,不得随意挪动桌椅。 六、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配合工作人员管理。 七、开放时间为:星期一12:30-20:30;星期二至星期日8:30-20:30;国家法定节假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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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厅听众须知报告厅是举办公益讲座、学术报告、会议等活动的重要场所,为营造安全有序、宁静舒适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请广大听众自觉遵守。 一、请参加讲座的听众于讲座开始前10分钟、按秩序从报告厅大门(本馆东门)进场。若讲座发放“入场券”,请提前30分钟到规定地点排队领票,每人每次限领1张,并对号入座。 二、请遵守社会公德,保持安静,勿喧哗、嬉闹、追逐。入场后请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请勿在会场内随意接听手机。请勿随意走动、交谈及私自登上讲台。讲座开始后,如需离座,请避开摄影机镜头绕行。 三、讲究卫生,勿随地吐痰,勿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勿在报告厅内饮食。严禁吸烟。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禁止在长江报告厅2楼第1排栏杆台面上放置物品,以免发生意外。 四、入场后,请勿用包袋、书刊等物品随意占座,每位听众可领取1份讲座资料,请参加讲座的观众照顾好同行的儿童,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五、请勿在厅内张贴广告、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请勿在讲座过程中拍照、摄影等。确需张贴、悬挂、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宣传品的,应征得本馆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六、请爱惜厅内设施设备,对损坏本馆公共财物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请自觉遵守本馆各项规定,配合工作人员服务。如遇紧急情况,请依照工作人员的引导有序疏散。 八、有关活动的预告,请密切关注本馆门前或网站公告。经主讲人授权的部分讲座视频,读者可登陆本馆网站(http://www.library.hb.cn/)在线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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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厅观众须知展览厅是举办各类展览活动的场所,为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宁静舒适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请广大观众自觉遵守。 一、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勿喧哗、嬉闹、追逐、吵架。进入展览厅后,请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请勿在厅内随意接听手机。 二、保持整洁,维护展览厅内环境卫生。勿随地吐痰,勿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勿在展览厅内饮食。严禁吸烟。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 三、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照顾好同行的儿童。 四、请勿在展览厅内张贴广告、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确需张贴、悬挂、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宣传品的,应征得本馆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请爱惜展览厅内各种设施设备,对损坏本馆公共财物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请自觉遵守本馆各项规定,配合工作人员服务。如遇紧急情况,请依照工作人员的引导有序疏散。 七、有关活动的预告,请密切关注本馆门前或网站公告。 八、开放时间:周一12:30—17:30;周二至周日8: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9:00—17:00。无展览时不开放。展览时间详见本馆门前或网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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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入馆须知一、湖北省图书馆为所有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16岁以下未成年读者请在少儿书刊区域阅读或参加活动。14岁以下的未成年读者进入成人借阅区域时,需有其监护人陪同。 二、本馆全年365天开放。开放时间为:周一12:30—20:30;周二至周日8:30—20:30;国家法定节假日9:00—17:00。周一上午闭馆期间,读者可在二楼南门的24小时自助图书馆借还图书。各服务窗口具体开放时间详见本馆公告或各窗口《读者须知》。 三、本馆的普通文献借阅、一般咨询、信息检索、公益讲座、文化展览等基本服务项目实行免费。 四、社会公众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社保卡、老年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押金办理读者证,首次办证免收工本费。读者证只限本人使用。借阅书刊时,需持本人读者证。本馆一、二、三楼可免证阅览,四、五、六楼需持证阅览。 五、持优待证的老年读者、持残疾证的残疾人读者可优先借阅。 六、进馆前,请将携带的包袋(大于20*14厘米)、食品、自备书刊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凭本人有效读者证寄放到存包处。手机、钱包、银行卡、钥匙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七、请保持安静,入馆前请将移动通讯设备调至静音状态。勿在馆内喧哗、嬉闹、追逐,勿在阅览区聊天、讨论。 八、讲文明,重仪表,请勿穿着汗背心、拖鞋入馆。听从工作人员管理,上下楼梯及在栏杆处时请注意安全。请勿在阅览沙发上躺卧。请勿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 九、爱护书刊资料,请勿剪切、折叠、撕毁、调换文献,或在文献上批注、涂改等。爱护公共设施设备,请勿刻划、破坏或随意移动家具设备。违者将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八、严禁在馆区内吸烟或使用明火。严禁携带宠物、有毒、易燃、有腐蚀性、有异味及违禁物品进馆。请在指定区域使用电源,勿擅自外接电源或充电,请勿随意触碰各类开关、设备。 十一、讲究公共卫生,请勿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请在食堂、咖啡厅等指定地点就餐、饮水。 十二、除特别批准外,阅览区内禁止拍照、摄像;经批准的拍照和摄像,请勿使用闪光灯。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十三、团体参观者,请提前与馆长办公室联系预约。联系电话:027—65398667。 十四、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湖北省图书馆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做一名文明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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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存包须知一、本馆提供免费存包服务,读者进馆前请将随身包、袋、箱(大于20*14厘米)存放于存包处。小于20*14厘米的小包、开口手提袋、笔记本电脑可随身携带。存包柜放不下的大包、袋、箱可在服务台暂时寄存。 二、请妥善保存存包柜条码纸,若不慎遗失条码纸造成存放物品的丢失损坏,由存包者自行负责。 三、严禁存放有毒、易燃、有异味、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品,一经发现,保卫人员将追究存包者责任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请自觉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设备。存放物品时,请轻拿轻放,取出存放物品后,请关好柜门。 五、离馆时请带走存放物品,本馆工作人员将在每天闭馆后清理存包柜。对未及时取走的物品,本馆可免费保管24小时。24小时后若仍无人认领,本馆有权进行处理。 六、当存包柜出现故障时,请及时与附近保安等工作人员联系。不得擅自敲击、撬锁,若造成存包柜损坏,须按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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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创文明图书馆倡议书图书馆是通向知识之门,是公民终身学习的课堂,肩负传播知识、传承文明的重要使命。倡导文明利用图书馆,是实现与保障公民文化权利,促进社会和谐,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是图书馆、广大读者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创建文明有序的阅览环境,图书馆员需要履职尽责、率先垂范。我们倡议: 1.发挥图书馆作为公民终身学校的作用,尊重读者、关心读者、培育读者,为读者提供一个开放包容、有教无类的终身学习空间。 2.坚持公益服务基本原则,以读者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3.为读者提供普遍均等服务,注重读者的个性化需求。 4.为读者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服务。 5.珍惜职业荣誉,恪守职业道德,发挥知识导航员作用,与读者共创文明阅览环境。 营造良好的阅览环境,需要广大读者的积极参与。我们倡议: 1.遵章守纪。自觉遵守图书馆的有关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姿态,共同维护正常的公共秩序。 2.恪守公德。轻声慢步,文明阅览,为自己和他人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环境。 3.惜时敬字。珍惜时间,爱护书籍,合理利用公共资源。 4.讲究礼仪。衣冠整洁,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争当文明馆员,争当文明读者,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阅览环境。 国家图书馆 湖北省图书馆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