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古籍阅览区读者须知
一、凡从事历史文献研究的国内外专家、学者、教师、大专院校学生等,凭本人有效证件和我馆读者证到服务台办理手续,方可阅览,本区域内图书概不外借。
二、读者在本阅览区可利用的文献资源包括:开架文献与工具书,再版民国图书,影印民国报刊,新版古籍及数字化资源等。
三、检索新版古籍可利用卡片目录、电子目录或书本目录,并通过书名、著者、分类等多种途径检索。
四、读者如需复制文献,请与工作人员联系,详细填写《委托复制单》,按规定缴纳复制费用。
五、请爱护文献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请勿在文献上批注、涂改,请勿将文献折叠、污损、剪切、撕页,勿将文献带出本阅览区,违者按湖北省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六、请在指定区域使用电源,勿擅自外接电源,注意用电安全。
七、请将包袋(大于14×20厘米)、食品、非本阅览区的书刊(含自备书刊)等物品放至存包柜。
八、请保持馆内安静,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勿在阅览区饮食。
九、服务时间:周一12:30—17:30;周二至周五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如有变动,详见本馆门前或网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