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文史资料阅览区读者须知
一、读者在本阅览区可利用的文献资源包括:全国各省、市、区政协文史资料电子图书目录和相关资料、文史资料手稿、档案珍品等。
二、为不影响其他读者阅览,一次取书请不要超过4册,阅毕请及时放回原处。
三、本区域书籍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读者如需要复制文献,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四、从事课题研究的读者,若需专题服务,请在本室登记,本馆可委派专人跟踪服务。
五、请爱护文献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请勿在文献上批注、涂改,请勿将文献折叠、污损、剪切、撕页,勿将文献带出本阅览区,违者按湖北省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六、请在指定区域使用电源,勿擅自外接电源,注意用电安全。
七、请将包袋(大于14×20厘米)、食品、非本阅览区的书刊(含自备书刊)等物品放至存包柜。
八、请保持馆内安静,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勿在阅览区饮食。
九、服务时间:周一12:30—17:30;周二至周五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如有变动,详见本馆门前或网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