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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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云递”网约书服务规则一、“楚天云递”湖北省图书馆官网、支付宝、微信借阅入口1.方法一:打开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楚天云递”网借平台。2.方法二:关注“湖北省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在“服务”一栏选择“楚天云递”。二、图书借阅1.借阅方式(1)快递送书上门,需承担运费:“楚天云递”线上平台选书下单,填写地址,快递送书上门;(2)自行来馆取书,免运费:①在线选书下单,选择“自助柜”,工作人员免费送书到图书馆智能柜,需按照提示短信前往自取。②线下智能柜可直接现场选书、借书。2.借阅数量每张读者证支持同时借阅图书12本(网借书和其他馆藏书籍合计12本)。3.借阅期限(1)每本图书借阅期限为40天。(2)续借:借阅期限内,可在线续借1次,续借期为40天,超期则无法在线续借,请尽快归还。(3)图书借阅期限从成功下单开始计算,到图书馆收到图书,确认归还时截止。如通过物流归还,为确保及时还书,请至少提前7天在线“预约还书”。4.投递到柜及快递图书时间(1)投递到柜时间:当日9:00-16:00下单的投递点图书,可于当日下午17:00后前往智能柜取书;当日16:00-次日9:00下单的投递点图书,可于次日上午10:00后前往智能柜取书。(2)快递图书时间:当日9:00-16:00下单的快递图书,于当日下午寄出;当日16:00-次日9:00下单的快递图书,于次日上午寄出。(3)逢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间顺延至工作日寄出或投递。三、图书归还1.线上“预约还书”需承担运费:如需快递邮寄还书,请进入“我的”→“预约还书”,选择需要归还的图书,填写正确的取件地址,快递人员需1-3天上门取书。(为确保及时还书,请至少提前7天在线“预约还书”,图书归还日期以包裹到馆日期为准)2.线下归还均免费:如需线下来馆还书(1)归还至自助借还一体机,地址:湖北省图书馆南门二楼出口西侧10米处。(2)归还至图书馆智能柜,地址:湖北省图书馆南门二楼出口西侧10米处。(3)归还至24小时自助还书机,地址:湖北省图书馆南门二楼出口西侧10米处。四、服务范围及对象服务范围(送书上门/预约还书):全国。服务对象:湖北省图书馆持证读者。五、涉及费用1.借阅及逾期费用:(1)借阅期限内(含续借)免费借阅。(2)逾期费用:超出借阅期限按每天每本0.2元计费。集中到二楼总服务台缴纳。2.物流费用:(1)借书投递到智能柜,还书至南门二楼出口西侧10米处的智能柜、自助借还一体机、24小时自助还书机免费。(2)物流送书上门/预约还书:全国范围内开展快送书上门/预约还书,运费规则如下:注:湖北省图书馆为推广“楚天云递”服务,每日前100单包裹给予运费补贴,每单补贴2元费用,100单以后恢复原价。每月18日为免邮活动日,当天读者通过“楚天云递”网借服务平台在线下单,借书选择“送书上门”服务,即可享受一次免邮福利。当天前100单读者每人均可免邮一单,每单最高3册图书。(1)武汉市范围合作快递(京东):送书上门/预约还书,1-3本5元(原价7元),每增加1本增加1元,每单限5本。邮局EMS: 送书上门/预约还书,1-3本4元(原价6元),每增加1本增加1元,每单限5本。(2)湖北省其他地区(除武汉市)合作快递(京东):送书上门/预约还书,1-3本7元(原价9元),每增加1本增加1.5元,每单限5本。邮局EMS: 送书上门,1-3本4元(原价6元),每增加1本增加1元,每单限5本。邮局EMS: 预约还书,1-3本10元(原价12元),每增加1本增加1元,每单限5本。(3)省外邻省(河南省、湖南省、重庆市、江西省、安徽省、陕西省)合作快递(京东):送书上门/预约还书,1-3本21元(原价23元),每增加1本增加10元,每单限5本。邮局EMS:送书上门,1-3本18元(原价20元),每增加1本增加8元,每单限5本。(4)省外其它区域(除西藏、新疆、内蒙古)合作快递(京东):送书上门/预约还书,1-3本23元(原价25元),每增加1本增加12元,每单限5本。邮局EMS:送书上门,1-3本18元(原价20元),每增加1本增加10元,每单限5本。(5)省外(西藏、新疆、内蒙古)合作快递(京东):送书上门/预约还书,1-3本28元(原价30元),每增加1本增加20元,每单限5本。邮局EMS:送书上门,1-3本26元(原价28元),每增加1本增加18元,每单限5本。3.污损、丢失赔偿请爱护图书收到图书请自行检查书籍,如有污损或缺页等情况,可电话向工作人员说明。归还时如遇图书污损、丢失,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详情参见《湖北省图书馆馆藏文献遗失污损赔偿规定》。六、联系方式1.物流及借还书、智能柜问题:400-903-0887(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30)2.其他问题:027-65398594、027-65398553服务时间:工作日周一下午14:00-17:30周二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七、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湖北省图书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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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谱文献和缩微资料阅览区读者须知一、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和本馆读者证到服务台办理手续,方可阅览,本区域资料仅供阅览,概不外借。 二、读者在本阅览区可利用的文献资源包括:家谱文献、家谱类数字化资源、历史文献缩微品等。读者可在本室上机阅览,请勿接触胶片。 三、本区域家谱文献配有书本目录、电子目录,读者可通过姓氏、书名、著者、堂号等多种途径进行检索。 四、读者如需复制家谱(包括数字化资源),请与工作人员联系,详细填写《委托复制单》,按规定缴纳复制费用。 五、阅览家谱要放在阅览专用架上,不要将手臂、身体压在家谱上,不要将笔记本等垫在谱上抄写资料,请使用铅笔抄写资料。 六、凡残破、蛀损严重、脱线等未经修复的家谱,暂不提供阅览。 七、由工作人员负责装机和卸机。为避免烧坏胶卷,请读者匀速阅览,不要在某部分阅览时间过久。 八、切割胶卷者,每卷赔偿500元。 九、已有影印件或已经数字化的文献,不再提供缩微品和原件阅览。 十、请爱护文献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请勿批注、涂改文献,勿对文献进行折叠、污损、剪切、撕页,勿将文献带出本阅览区,违者按湖北省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请在指定区域使用电源,勿擅自外接电源,注意用电安全。 十二、请将非本阅览区的书刊(含自备书刊)、包袋(大于14×20厘米)、食品等存放到存包柜。 十三、请保持馆内安静,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勿在阅览区饮食。 十四、服务时间:周一12:30—17:30;周二至周日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如有变动,详见本馆门前或网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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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图书借阅读者须知一、本区域为中文图书借阅区,陈列近年来出版的馆藏普通中文图书。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就近阅览或在自助借还书机上凭读者证借还图书。 二、本区域图书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分类排列。读者在检索书目后,根据索书号自行选书。读者在本区阅览取书时,一次请勿超过12本,阅后及时归还原处。 三、读者凭证外借图书,每证一次借中文图书不得超过12册,借期30天。在有效期内可在自助借还书机和本馆网站上续借一次(续期为30天)。逾期未归还者,将不能继续借,将按每天每册0.2元累计滞纳金。 四、读者借还书时,请按照自助借还书机上的提示进行操作。操作结束时,及时按“退出”键。排队等候的读者,请与自助借还书机保持一定距离,以免感应到错误信息。若有疑问请咨询工作人员。 五、中文图书请在三楼借还,请勿将未办理外借手续的图书带离本区域,也不要将其它楼层书刊归还到三楼还书箱中。 六、请读者在办理文献借阅手续前仔细查看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划痕等现象,若有发现,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处理。归还文献时,若发现上述情况,由读者自负责任,并按本馆相关规定赔偿。 七、请读者爱护图书,请勿在书上折页、批注、圈点、涂改、撕页、调换、污损、剪切等,如发现此类现象,视损坏程度予以赔偿。读者所借图书,若不慎遗失,按本馆相关规定赔偿。读者证不慎遗失,应及时来馆办理挂失及补办。 八、请读者保管好私人物品,并将包袋(大于14*20厘米)、食品、自带书刊等物品寄存在存包处。可携带无色无糖饮料进入借阅区。 九、请保持安静,勿大声喧哗,在本区域内请保持通信工具处于静音状态。推销、市场调查人员谢绝入馆。 十、请读者遵守规则,注意公共卫生,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礼貌。保持借阅区整洁,请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严禁吸烟。 十一、 服务时间:周一12:30—20:30;周二至周日8:30—20:30;国家法定节假日9:00—17:00。如有变动,详见本馆门前或网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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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报刊借阅须知一、中文报刊外借区域陈列当年出版的中文期刊和近一个月馆藏中文报纸,读者可自行取阅。二、读者在阅览期间,一次取刊勿超过4册,一次取报不超过2份,阅后自行按类有序归架。三、现报仅限在报纸阅览区阅览,不得将报纸拿取至其他区域阅读,报纸不提供外借服务。四、读者借还期刊须办理相关手续,未办借阅手续的期刊不得带离本区域。五、每张读者证总借阅量不超过12册,借期30天,不可续借,逾期按每册每天0.20元收取滞纳金。六、读者在办理期刊借阅手续前请核对期刊数量,查看所借期刊有无缺页、污损、划痕等现象,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处理。归还期刊时,若出现遗失、污损、缺页等情况,按本馆《馆藏文献遗失污损赔偿规定》的相关条款赔偿。七、读者在馆内须文明安静阅读,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椅至其他位置。馆内禁止大声喧哗,禁止在区域内饮食、吸烟、吐痰,禁止在报架、刊架上为手机、大功率充电宝等设备电器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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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保存本阅览区读者须知本区域收藏1949年以来出版的中文保存本图书。近几年出版的保存本图书实行开架阅览,其他图书实行闭架调阅。 一、读者凭本馆读者证阅览。本区不对少儿读者开放。 二、读者个人物品、非本阅览区文献请在服务台取号存包,贵重物品请读者自行妥善保管。 三、开架阅览的图书,读者可自行取阅,每次限取阅2册,阅毕请放至还书箱,由工作人员上架。 四、闭架调阅的图书,由读者填写索书单,工作人员依据索书单入库调取,每次限调2册。 五、严禁在书上折页、批注、圈点、涂改、撕页、调换、污损、剪切等,如发现此类现象,视损坏程度予以赔偿。 六、本区图书一律不外借,读者不得将图书带离本区域。如需复印有关资料,请交工作人员办理复印手续。复印费按A4纸每张0.5元、A3纸每张1元收取。区域内请勿摄影、照相。 七、请读者保持区域内安静,注意公共卫生,请勿在区域内饮食,请勿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杂物。严禁吸烟。 八、服务时间:周一12:30—17:30;周二至周五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如有变动,详见本馆门前或网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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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报刊保存本调阅须知一、中文报刊阅览区域陈列近三年中文期刊,仅限区域内阅览,不外借。二、本区域提供历年报刊调阅服务,读者可在阅览区服务台办理调阅手续后阅览。具体规则如下:1.调阅报刊请出示与本人信息相符的读者证/身份证/老年证/军官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2.明确所需调阅报刊的名称及日期(精确至年月),规范填写《中文报刊调阅登记本》,交由工作人员按需提取文献。3.阅览所调报刊期间,读者有效证件由工作人员代为保管,归还文献时取回。4.破损文献已列入修复计划的,不提供调阅,其他报刊视保存情况限定调阅册数:如有课题研究需求的单位或个人,填写《湖北省图书馆中文报刊部参考咨询服务登记表》,提供课题证明材料后,可按需调阅。未提供课题证明材料的,1979—1989年的报刊每人每天限调阅2册;1990年至今的报刊,每人每天限调阅4册。5.所调文献禁止折叠、污损、剪切、撕页或带出阅览区,仅限在指定区域阅览,禁止在报刊上批注涂改,违者按本馆《馆藏文献遗失污损赔偿规定》处理。所调阅报刊须当天归还。三、港澳台报刊作为馆藏文献保存,一律不外借、不提供调阅服务。因工作和专业学术研究等需要提供调阅服务的单位或个人,须持单位有效工作联系函,注明调阅人信息、联系方式、调阅时间、调阅目的和用途。由工作人员按调阅程序报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馆长签批同意后,再提供馆内调阅服务。四、为减少对报刊造成不可逆的伤害,2011年1月1日以前的报纸合订本、2001年1月1日以前的期刊合订本只能拍摄,不能复印。2006年后的期刊保存本合订本仅提供数字资源服务。五、调阅服务时间:周一12:30—17:00周二至周日8: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9:00—16:30周末及节假日仅提供2001年及以后的报纸合订本调阅服务,如需调阅2001年前报纸合订本的读者请提前在周一至周五拨打电话027-65398581预约。如有变动,详见本馆门前或网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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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文史资料阅览区读者须知一、读者在本阅览区可利用的文献资源包括:全国各省、市、区政协文史资料电子图书目录和相关资料、文史资料手稿、档案珍品等。 二、为不影响其他读者阅览,一次取书请不要超过4册,阅毕请及时放回原处。 三、本区域书籍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读者如需要复制文献,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四、从事课题研究的读者,若需专题服务,请在本室登记,本馆可委派专人跟踪服务。 五、请爱护文献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请勿在文献上批注、涂改,请勿将文献折叠、污损、剪切、撕页,勿将文献带出本阅览区,违者按湖北省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六、请在指定区域使用电源,勿擅自外接电源,注意用电安全。 七、请将包袋(大于14×20厘米)、食品、非本阅览区的书刊(含自备书刊)等物品放至存包柜。 八、请保持馆内安静,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勿在阅览区饮食。 九、服务时间:周一12:30—17:30;周二至周五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如有变动,详见本馆门前或网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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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古籍阅览区读者须知一、凡从事历史文献研究的国内外专家、学者、教师、大专院校学生等,凭本人有效证件和我馆读者证到服务台办理手续,方可阅览,本区域内图书概不外借。 二、读者在本阅览区可利用的文献资源包括:开架文献与工具书,再版民国图书,影印民国报刊,新版古籍及数字化资源等。 三、检索新版古籍可利用卡片目录、电子目录或书本目录,并通过书名、著者、分类等多种途径检索。 四、读者如需复制文献,请与工作人员联系,详细填写《委托复制单》,按规定缴纳复制费用。 五、请爱护文献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请勿在文献上批注、涂改,请勿将文献折叠、污损、剪切、撕页,勿将文献带出本阅览区,违者按湖北省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六、请在指定区域使用电源,勿擅自外接电源,注意用电安全。 七、请将包袋(大于14×20厘米)、食品、非本阅览区的书刊(含自备书刊)等物品放至存包柜。 八、请保持馆内安静,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勿在阅览区饮食。 九、服务时间:周一12:30—17:30;周二至周五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如有变动,详见本馆门前或网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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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书刊借阅区读者须知一、本区域收藏外文(英文、日文、俄文、德文等)图书、期刊及声像资料等,实行开架借阅。 二、读者凭本馆读者证阅览。请主动出示读者证,将携带的包袋(大于14*20厘米)、食品、饮料、自带书刊等在服务台寄存,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请勿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文献带出本区域。 三、读者每次可取阅开架图书或期刊各2册,阅毕请放在还书车上。如需调阅闭架书刊,请联系工作人员调取。 四、本区域部分外文文献可供外借,须持本馆中外文读者证借阅。 (一)每证每次借阅外文文献1册(件),借期30天,可续借30天;逾期归还按每册每天0.2元收取滞纳金。 (二)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时请仔细查看所借文献有无污损、缺页及其他损坏现象,若有,请及时交工作人员处理。还书时若发现上述情况,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五、室内请勿摄像、照相,如需复印、扫描或拍摄有关文献资料,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 六、若所借文献不慎遗失,读者可用相同版本的新文献赔偿,并支付文献信息加工费(人民币10元)。若无法以新文献赔偿,则按本馆相关规定办理。 七、请保持馆内安静,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请在指定区域使用电源,勿擅自外接电源或充电,注意用电安全。 八、注意公共卫生,严禁吸烟、饮食,爱护公物,讲究文明。勿在阅览区吃东西、喝有色和含糖饮料。 九、读者若有其他需要,请咨询工作人员。 十、服务时间:周一12:30—17:30;周二至周五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如有变动,详见本馆门前或网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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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书刊借阅读者须知一、读者凭本馆读者证可借阅图书、期刊、光碟(单片),每证可借12册(件),借期30天。在有效期内可在自助借还书机、服务台和本馆网站上续借一次(续期30天)。逾期未归还者,将不能继续借阅,并按每天每册0.20元累计滞纳金。 二、读者借还书时,请按照自助借还书机上的提示进行操作。操作结束时,及时按“退出”键。排队等候的读者,请与自助借还书机保持一定距离,以免感应到错误信息。若有疑问请咨询工作人员。 三、本区域图书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分类排列,请读者取阅图书时,一次请勿超过4本,阅后及时归还原处。从架上取下的图书无法归还原处时,请将图书放至还书箱内,由工作人员上架。 四、请爱护图书,请勿在书上折页、批注、圈点、涂改、撕页、调换、污损、剪切等,如发现此类现象,视损坏程度予以赔偿。 五、请读者在办理文献借阅手续前仔细查看所借图书、期刊、光盘有无缺页、污损、划痕等现象,若有发现,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处理。归还文献时,若发现上述情况,由读者自负责任,并按本馆有关规定赔偿。读者所借图书,若不慎遗失,按本馆《馆藏文献遗失、污损赔偿规定》的相关条款赔偿。 六、请读者自行保管好手机、钱包等贵重私人物品,并将随身携带的包袋(大于14*20厘米)、饮料、食品和自带书刊寄存在存包处。 七、请读者遵守规则,注意公共卫生,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礼貌。保持借阅区整洁,请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严禁吸烟。 八、请保持安静,勿大声喧哗、跑跳和嬉戏打闹。在本区域内请保持通信工具处于静音状态。推销、市场调查人员谢绝入馆。 九、每周一上午可接待学校、幼儿园等单位来图书馆集体参观、阅读。请参观单位提前预约,并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登记入馆。读者人数较多时,请自觉排队,按序进馆。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12:30—18:30,周六、周日8:30—18:30,国家法定节日9:00—17:00;中小学寒暑假期间:逢周一12:30—18:30,逢周二至周日8:30-18:30。